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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将装配式建筑打造为主要建设模式之一

2020-07-23 12:58

日前,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保定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明确,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中主城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展望到2035年,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技术,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

在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方面,规划提出,将装配式建筑打造成为保定市主要建设模式之一,科学推动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装配率。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中,重点规划区域主城区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50%实施装配式建筑;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涿州市、高碑店市、白沟新城、安国市按照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面积总量的40%实施装配式建筑;结合阜平县及望都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利好优势,规划打造阜平县、望都县为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县(市),阜平县及望都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他县城区范围内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

另外,规划还提出,保定市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新建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50%;涿州市、高碑店市、安国市和白沟新城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40%;其他县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20%,并应首先建设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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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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