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7-03 10:44
7月1日起,由海南省住建厅等7部门共同印发的《海南省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今后海南省企业或个人在同一建筑物内,为老年人提供季节性长期集中居住、餐饮、康养等生活服务,房间数达到5间以上或者房屋居住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房屋,都要纳入管理。
规定全文共20条,明确了涉及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职责和管理要求。规定还突出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结合老年人公寓的特点,将存储危险物质物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使用C、D级危房经营以及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10类行为列为禁止性行为。
新闻推荐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