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4-10 13:44
日前, 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做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通知明确,坚持以需配建原则,保障性住房为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市资规局核发《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时,严禁配建商品住宅,商住比例标准可控制10%以下,在满足居住区设计标准、幼儿园及物业等相关要求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商务面积。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除必须配建的人防工程外,按照哈资源规划便〔2023〕283号文件有关要求,保障性住房项目可按不低于核心区公租房标准进行配建。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新闻推荐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