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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3-10-19 16:30
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惠州市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配建标准要求,确保适龄幼儿、儿童和少年实现就近入学。该办法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管理办法提出,配套教育设施与住宅项目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设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分期开发住宅项目,应与首期住宅项目同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办理住宅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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