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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企不得举办新开盘或在售楼盘大型促销活动

2020-01-26 13:02

1月26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做好在售楼盘销售中心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各房地产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备受关注,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房协、各房地产企业要从讲政治、讲担当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实抓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总原则,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全力打赢这场关系市民生命健康的重大战役。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在售楼盘销售中心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控机制。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房地产企业要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架构,责任落实到人。各房地产企业应建立“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四级组织架构,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确保上传下达渠道畅通,人、财、物能根据需要迅速调度到位。


二、做好保洁消毒工作。各房地产企业要切实做好在售楼盘销售中心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进一步加强共有部位(含样板房)的卫生清洁,定期对封闭空间(如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三、做好自我防范工作。组织、督促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对从事清洁、接待等工作的,要根据需要配齐防护口罩、手套、雨靴等防护工具,并做好自身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暂停人员聚集活动。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间,各房地产企业不得举办新开盘或在售楼盘大型促销等群众聚集活动。


五、配合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各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要求,配合社区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管理区域内发生疫情或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行为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如实汇报。


六、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微信公众号、销售中心LED屏、销售人员朋友圈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市民科学防控、避免恐慌。各房地产企业要在在售楼盘销售中心户外及户内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片(https://wsjkw.gd.gov.cn/xxgzbdfk/content/post_2878358.html)。


七、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来访人员的登记管理,有条件的应在销售中心出入口设置体温测量仪。销售中心区域和样板房要对来访人员进行人流限制,避免人流在同一时段过于集中,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和声明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房地产企业落实相关工作,我局将对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企业在售楼盘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对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5日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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